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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中关联百姓安居的两个声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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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房地产网 作者:子聪 2007-03-26 15:50:08 |
对民生问题史无前例地关注成为本届两会的最大看点,其中,社会呼声和关注度较高的诸如就业、医疗、房价、教育、反腐败等较为突出的社会矛盾成为两会讨论的热点议题,据悉,仅房地产一类,就有40多个委员见仁见智地支招献策,但与老百姓安居问题息息相关的,一是总理讲话中疏理出的新的调控思路,一是六次提请审议的《物权法草案》通过问题:
政府思路转变??由06年的重“堵”到今年重“疏”
对于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而言,06年绝对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在04、05年的基础上,房价一路上扬,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出台各种政策以抑制房价上涨,但事倍功半,效果甚微,有人把06年称为政策诞生年,而把07年成为政策执行年,我觉着这种说法并不是很准确,06年中央政策中,国六条中所涉及的住房供应结构、税收、信贷、土地、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六个维度中,对信贷和土地两方面所大力采取的收紧银根和收紧地根的措施并没有起到预想的效果,最为惹眼的7090政策尽管也以疏导的形象风风火火地高姿态面世,但因为没有具体细节出台,地方政府按部就班的制定只是为了顺应中央政策,在具体执行上大多持观望态度,取而代之与其他更可行的措施,比如山东省,开工建设了经济适用房770余万平米,加大了对社会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中央政府总结去年调控后的经验和教训,一方面顺应了地方政府现有的政策,并将进一步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房制度,政府将进一步加大经济适用房以及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规模和力度,其中,出于照顾中低收入人群的考虑,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设还将得到财税、土地等方面更大的政策倾斜力度;另一方面,中央政府在7090政策进展受挫的情形下,也改变了原来较为强硬的姿态,此次总理政府工作报告并没有刻意提及对“7090”较为死板的限制,而是要正确运用政府调控和市场机制两个手段,改变现在商品房的结构性矛盾,优化其供应结构,保持房地产投资合理规模,加强房价监管和调控,以抑制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对于如何优化运用政府调控和市场机制,这将可能是更为灵活方式的新信号。再就是,在严堵方面,还将深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依法惩治房地产开发、交易、中介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其中,地方各级政府要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和监管切实负起责任。

《物权法草案》??千呼万唤待出来
去年8月下旬,《物权法草案》第五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审议,我就在一篇名为《物权法草案 离百姓还远》(http://blog.sdfdc.com/u/qiqiudexin/2006-08-25/1156496263125.htm)的文章中这样写道:“事实上这种担心多少有些多余,此次草案修改只是一个过度性的文件,它的终极目标是与世界大流接轨,别管70年后怎样怎样,用不了七八年,‘以逐年递减的方式向个人征收土地使用费用’这个多数国家已采用的方式将成为我们国人新谈论的焦点。”该草案五次审议稿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支付土地使用费。续期的期限、土地使用费支付的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草案六次审议稿则直接取消了有关付费的规定,仅保留“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的条款。这种思路走上了国际惯例的轨道,甚至说,我们现今的改革比国际惯例走得更远。
《物权法草案》的通过指日可待,虽然仍然未对公共利益做出界定,因为在不同领域内,在不同情形下,公共利益是不同的,情况相当复杂。而且,征收属于公权力的行使,物权法作为民事法律,不宜也难以对各种公共利益作出统一规定。而事实上,近一段时期内对居住权的高度关注,以及明确了的征地补偿费构成,即是私权应有地位的一个新界定,在公共利益尚未有细枝末节的界定前,它所起到解决现有矛盾的作用,是先斩后奏似得有益补充,我们可以把这些看作对私权尊重的一个开端,或者是缩影。
从上至下的备受关注本身还说明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房地产市场发展是否健康、房价是否过高等等问题已经在上上下下形成了一个共识,引起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剩下所要做的,就是怎样平抑民声,实现百姓最起码的“居者有其屋”的梦想。但我们也应该从中看到,此次两会讨论还是遗留了过多的遗憾??有些代表提及的师范生免费上学问题已经得以通过,有些代表所提及的对农民工的最低生活保障问题也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也有代表继续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奔走呼号,但至今还没有人通盘考虑大学毕业后漂着的一代人特别是游离在城市与乡村边缘的大学生的住房等社会基本生活保障问题!
引用:中国质量万里行http://www.315sd.com.cn/detail.php?id=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