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敢为天下先”的深圳很快就出台居住证制度了。在前天的采访中,深圳市公安局长透露他上个月在公安部学习的时候,写了居住证的论文,并将居住证比作美国的终生社会安全号码。按他的说法,不仅是深圳,将来中国的户籍制度改革都要提倡搞居住证了。
那这个居住证是不是神丹妙药呢?由于对暂住证的不满,人们对这个居住证自然期望值较高。但看到深圳市官员的介绍,又会傻眼了。“草拟中的深圳居住证制度突出自愿办证和强制办证相结合,分为A、B类管理,A类为自愿办证类,以来深务工、创业、生活、有房产等人为主,可在深圳享受和深圳户籍人口一样的待遇,享受到就医、上学、租房等一系列服务。持A类证的人才能租住房屋,这是一个准入制度,提高了出租屋的管理档次。B类证是强制办证类,进入深圳30天内必须办理居住证,否则不能在深圳单独租住房屋,有效期为半年时间。申少保表示,办证不会超过20元,超出的将从出租屋税费中出。”
这个就是所谓的类似美国的终生社会安全号码?!是官员无知还是妄图忽悠老百姓?美国的社会安全号码就是一个人的终生代码,一输入联网的电脑系统,有关他的所有背景材料就一览无余,不但包括年龄、性别、出生日期这些自然状况,而且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与税务、保险、银行打交道的信用情况、有无犯罪纪录等等。居住证能否有此功能?这个暂且搁置一边,美国的社会安全号码有强制办理,与租房、上学、就医这些挂钩吗?有证的人跟无证的人就不一样吗?
暂住证理应退出历史舞台,这个制度人为将人分成三六九等,既不合法,也不方便老百姓。我自己6年时间都没办过暂住证,倒是替朋友办过。花点钱倒还是小事,来回得跑几次,而且证件需要的照片得到指定的营业摄影店,朋友还得要请假。办了证以后,朋友也不知道那个证能干什么,恐怕只有警察来了时候,才将它从角落里翻出来。我的学生在中山实习,前天在网上找我,说警察查他们租的房子然后叫他们办暂住证,他们不知道办还是不办好。办吧,在中山呆的时间又不长;不办吧,被警察如何是好?我建议他们去办了,并安慰说中山市还好啊,有暂住证在超市买东西还可打折呢。可我知道,办暂住证本身就需要钱,而且拿出证被人用异样的眼光看,并非什么开心的事。
那居住证能避免类似的问题吗?我们从深圳市的介绍看,它无论从形式上还是实质上,看不出它与暂住证有什么区别。还是要钱来办,还是与生活挂钩,还是在深圳划了个保护圈:无证者不得入内!
小样,你以为换了马甲我就不认得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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