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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灭开发商
2007-03-15 原创 点击:

3月10日,非“两会”代表时寒冰向“两会”建议,取消开发商。

这位“潘时之战”中的“乙方”提交的“议案”索引指出,我国在建筑商和购房者之间设置一个“空手套白狼”牟取暴利的房地产开发商,是导致我国房价持续上涨的根源之一。许多开发商既不从事建筑(甚至不懂得建筑),又不从事规划设计,甚至没有足够的自有资金,却在整个房地产链条中担任寄生虫和吸血鬼的角色,坐享暴利,给人们的价值取向造成了错误的引导。

也因此,为了满足日益膨胀的贪婪的欲望,许多开发商通过囤积居奇,制造、控制和散播虚假信息等卑劣手段,哄抬房价,在将无数人辛辛苦苦用毕生精力创造的血汗钱掠夺、洗劫一空的同时,不断将责任向政府身上引导,制造了大量不稳定因素,使住房这一民生问题逐渐转化为民愤问题。

非“两会”代表提议认为,取消开发商,房价降一半。

开发商是投机商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投资与市场研究室主任曹建海先生曾撰文指出:“现今的中国的房地产开发商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以土地、资金、房屋建设活动、成品房屋等为倒卖对象的,迄今为止中国最大的倒卖商、皮包商和中间商,是一种没有任何社会价值的企业模式。”这成为时寒冰“取消开发商”立论的基础。

时在博文中指出,我国开发商自有资金所占比例之少世界罕见。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04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指出:2004年房地产开发资金共筹措17168.8亿元,其中第一大资金来源为“定金和预收款”,占房地产开发投资资金来源的43.1%(“定金和预收款”中有30%的资金来自银行贷款);第二大资金来源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筹资金,占全部资金来源的30.3%(在这30%的企业自筹资金中,有大约70%来自银行贷款!);第三大资金来源是银行贷款,占资金来源的18.4%。

时认为,在自有资金不足之下掩盖着的是一种以成本和风险转嫁为主体的赤裸裸的投机行为:一是通过让建筑公司垫资建设,把生产环节的相当一部分成本和风险转嫁给建筑企业,并在最终付款时拖延,导致大量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开发商是真正的欠薪源头,造成严重社会问题;二是通过收取定金、预收款、首付款乃至整个房款,将成本和风险转嫁到购房者身上。开发商等于获取了巨额无息也无风险的贷款,这其实是对购房人利益的一种侵害和剥夺。有的开发商不仅不感恩于购房者,还频频违约甚至携款潜逃。据新华社报道,目前我国各主要城市商品房预售比例普遍在80%以上,部分城市甚至达到90%以上;三是通过从银行贷款,将建设成本和风险转嫁给银行;四是开发商同时还打社保基金等“养命钱”的主意,上海社保大案就是官商(开发商)勾结的结果。

时说,自有资金非常低的房地产开发商,由于投入资金非常少,它所承担的风险是最小的,在所有的风险都被转嫁出去后,开发商们可以用最好的心态,通过各种方式哄抬房价,追逐暴利。作为“迄今为止中国最大的倒卖商、皮包商和中间商”的开发商,不会惧怕任何风险,一旦有风吹草动,他们随时可以携带榨取的民众的血汗钱逃之夭夭。

开发商是寄生虫

正因为“开发商是位于建筑企业和民众之间的一个不伦不类、完全多余的环节,房价中相当一部分被这一贪婪的寄生虫掠夺”,时认为,“倘若去除这一环节,即使在地价等因素不变的情况下,房价也能下降近半”。

时说,取消开发商环节,将能去掉近90%的利润??研究表明,在房地产领域90%的利润被开发商掠夺;同时,因开发商这一多余环节而滋生出来的成本和费用将不复存在;此外,取消开发商,信息的透明度将比有开发商这一环节时大大提高,而相对透明的市场有利于防止价格操纵,可以有效拉低房价。

时进一步论述,开发商们喜欢用《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中的数字为自己辩护:2004年房地产开发的利润率是7.77%,远低于其他第三产业的利润率??10.23%。这一数据与人们所掌握的信息相去甚远,这也不奇怪,因为调查是由企业自己填报的,存在着瞒报现象。退一步说,即使以此数据来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平均所获取的利润也远远高于对房地产领域贡献最大的建筑行业。

时举例,2004年末,全国共有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5.9万个,就业人员158.5万人,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利润总额为1035.2亿元,平均每个房地产开发企业获取利润1754576.27元,人均利润65312.30元。同一时期,全国共有建筑业法人企业单位12.8万个,就业人员2791.4万人;建筑业个体经营户56.5万户,就业人员461.6万人。2004年利润总额为826.7亿元。平均每个企业获取利润119292.9元,人均利润2533.56元。这其中,“空手套白狼”的房地产企业的平均利润是建筑业的14.7倍!房地产开发行业人均利润是建筑企业人均利润的25.8倍!而且,这是在利润被隐瞒的情况下得出的结论。

开发商的作用只是“把规划设计者、建筑商等召集到一起搞房地产开发”,时说,问题在于这个“召集人”获取的利润是整个领域全部利润的90%!这种近乎贩卖白粉的暴利绝非“召集人”角色所应获取的。

开发商是肿瘤

时用笔锋指出,“暴利”的“以投机为主”的“缺乏社会责任感”的开发商,是我们这个时代的肿瘤。

“若不解决房地产市场中的官商勾结,所有的宏观调控都收效甚微”。时引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国家统计局原副局长贺铿的言论,进一步阐明自己的观点。时说,房地产行业与医疗药品行业、零售业并称为商业贿赂的三大高发领域。商业贿赂贯穿房地产开发的各个环节。近年来,许多经济大案与房地产相关(如上海社保基金大案,落网者包括陈良宇等大批高官)。房地产领域成为权钱交易的温床,成为最腐败、最堕落、最阴暗、最肮脏的一个领域。

时痛恶的指责,这一切都是由房地产开发商的投机本性所决定了的。时说,房地产开发商本身没有充足资金,他们要通过行贿银行工作人员,或者通过“假按揭”等方式,获取巨额银行贷款;房地产开发商本身不是一个生产性实体,它需要借助权力之手弥补自身的缺陷,通过与特权相勾结使投机过程得以顺利完成;因为投机本性,开发商收买无耻的学者替它鼓吹,这种鼓吹甚至在中央调控政策出台后都没有停止,这些可耻的学者因得到一点蝇头小利就沦为开发商的帮凶和走狗,不惜歪曲经济学中最基本的常识,通过看似完整实则漏洞百出的谎言欺骗民众。

时更进一步的说,开发商常常通过用权力钥匙打开的大门,肆无忌惮对民众展开掠夺。在受贿之后,一些官员不仅对开发商的不法行为视而不见,甚至为虎作伥,与开发商一道抵制中央调控政策,使开发商更加变本加厉、有恃无恐地制造信息不对称,营造供不应求的假象,诱导消费者购房,推动房价上涨。

最近几年,高房价问题为何引来如此之大的民愤,根源在于官商勾结推动房价上涨??所有腐败成本都悉数被转嫁给了购房者,靠纳税人供养、原本应维护公众利益的官员成了奸商的帮凶和保护伞。

尽管攫取着巨额暴利,但是开发商却千方百计地偷逃税款,逃避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成为财富的巨人、纳税的侏儒,时说,“各地只要一对开发商进行检查,马上就会揪出偷税尾巴,相关报道可谓汗牛充栋”。

“肿瘤”们以种种卑劣的伎俩在获取财富的同时,为我们这个社会制造了数不清的麻烦,给无数家庭的住房梦带来了沉重的阴影。在博文结束时,时呼吁:取消开发商,铲除这一腐蚀社会肌体的邪恶力量,有利于促使房价的理性回归,有利于促使更多的消费潜能释放出来,从而拉动内需,推动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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