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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房地产走势分析
2007-01-29 原创 点击:

  在一系列产业政策的影响下,2007年房地产市场的走势扑朔迷离、难以理喻。尽管改变在2006年并没有突出的表现出来,但至于下一步怎么走,越来越多的业内人士表示“没有底”。

普通商品住宅继续担当主力军

  2006年4月建设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以及国家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应该是一个方向。

  事实上,从2006年房地产市场“过山车”上一路颠簸过来的开发商自己也感觉到了,普通商品住宅还是“有赚头”的。尽管“7090”一度让他们感受到山雨欲来的凉意,但这是乎并没有影响到他们进钱的速度。

  就在年末,各地城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纷纷出台了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需求总量。细心者不难发现,其适用范围仅仅局限于低收入者。从某中意义上说,政府正在变得越来越务实,毕竟问题的解决总是需要一点一点的到位,一口显然吃不出来胖子。

  而对于开发商而言,相当一部分中低收入者并没有被罗列其中,这无异于是一个相当不错的利好消息。只不过在实际操作中,不能不注意到政府的相关政策和它的影响力。

土地变现步伐加快

  2006年岁末,上海、杭州大批闲置土地集中脱手“酬宾”,对于这些精明的“南方人”来说,土地变现是他们摆脱政府政策“纠缠”的一个无奈中的上上策。

  很显然这是一个信号。

  事实上,远不只是在2006年,政府高度关注的房地产市场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各地市开发商口袋里的闲置土地。在2006年出台的《意见》中,政府首先在“扎口袋”。强调各地区要严格土地转让管理,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严禁转让,依法制止“炒买炒卖”土地行为。同时重申,各地区要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清理力度,切实制止囤积土地行为,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对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征收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2007年,能不能有效利用现有土地资源,无疑是开发商必须面对的一个“奥数”课题。在过去,开发商“关起门来做事”的时候将不断地被打破,资金寻求、合作开发也都将从幕后走上前台,而因为各种因素的影响,一些土地“大户”肯定也将不得不忍痛割爱,将手中的囤积土地进行变现。

二手房交易手段更加隐晦

  充分运用税收等经济手段调节房地产市场,加大对投机性和投资性购房等房地产交易行为的调控力度显然是政府最为关切的房地产市场调节手段之一。

  政府的“2年”说,对拿惯了新房转而进入二手交易的专业炒房人士而言,多多少少有所顾忌。但显然,办法总是比困难多。尽管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但专业人士是乎总是可以拿出更专业的办法。

  正如相关人士所言,2007年房地产二手房市场交易将是买卖双方较以往任何一年“手拉手”都更为密切的一年。而这一现象的结果,将是房地产市场二手房交易手段也由此变得更为隐晦,这将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更为值得关注的是,以经济适用房名义开发建设的商品住房将何去何从,决定了二手房交易市场的走高程度。如果政府的管理力度不是很到位,那么很有可能有相当一部分这样的住房“静悄悄”的流入到不该流入的地方去。

金融信贷风险逐步趋缓

  在经历了近10年的“大胆尝试”后,金融机构的放贷步伐并没有减缓,相反还有所增加。只不过放贷的对象有过去的“大家都有份”,开始向少数“扶持对象”集中。

  《意见》明确指出,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要加大“窗口指导”力度,督促商业银行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房地产开发贷款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信贷管理,对市场结构不合理、投机炒作现象突出、房地产贷款风险较大的地区,要加强风险提示。

  违规放贷的本来意义在于加快金融机构的资金流动力,并实现双方经济利益上的“共赢”。但在过去的追款过程中,不仅金融机构感到了“头大”,放贷对象同样有这样的感觉。因此,谨慎是双方的需要。

  尽管违规放贷的制止并不能一步到位,但相比较过去几年,将会是明显减少,加之政府预警系统的进一步完善和风险提示能力的提高,2007年金融信贷将会在画好的格子里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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