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黄金周已经过去,各政府部门对于黄金周工作的总结现在也开始“制做”了。今天,《大众日报》发表了一篇文章称:“十一”黄金周期间,青岛各区市流通主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280人次,对全市所有定点厂进行了检查,对9家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查处私屠滥宰窝点2处,没收不合格肉品562公斤,销毁不合格蔬菜1741公斤,有效地净化了市场,确保了“菜篮子”商品质量安全。
看到政府部门如此关心群众的生命安全,关心人民的饮食卫生和身体健康,笔者心中感到无比的欣慰。但作为一个爱较真的人,笔者对这则消息中的很多地方还相当迷惑,希望得到比较清晰的答案。
首先,“十一”期间,青岛市流通主管部门出动如此多人次的力量,对市区“所有”定点厂家进行检查,可谓下了不少功夫。笔者不解的是:既然你们能在短短七天内出动如此多的人力物力,那么你们平时干什么去了?全市的定点厂你们七天就能查个遍,那么“十一”之前有那么多的时间你们在干什么?此次检查向9家企业下达整改通知,说明了一个问题:平时的工作做得不细致,监督和管理力度不够!试想,如果平时工作做好了,现在还需要如此大费周章吗?还会有这些地方需要整改吗?
其次,文中“没收不合格肉品562公斤,销毁不合格蔬菜1741公斤”的说法,也让笔者心存疑惑。那些不合格的蔬菜是销毁了,那些肉品呢?虽然这些肉说到底也就是几千块钱而已,算不上什么大问题,但如何处理这些肉笔者却很关心。笔者不怀疑这些工作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不担心他们会把这些肉瓜分了吃掉,因为那些都是他们鉴定“不合格”的食品,他们也不会缺这点买肉的钱。那么,这些肉会不会通过一些不为人熟知的途径“变身”成为合格的肉再重新流向市场?笔者虽然不在青岛,但也为青岛那些买肉的人担心。
每到重大的节假日,各级政府部门都会就节日的食品安全问题在媒体上作宣传,借此来给老百姓吃颗定心丸,但有些部门的工作确实没做好,宣传多了反而让我们更不放心。笔者认为,与其每到节假日的时候突击进行检查、严打,还不如老老实实把平时工作做好,以免“临时抱佛脚”,忙了还出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