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自北京晨报的一条消息称:“以房养老”这一流行于欧美的模式,今年10月将首次在我国推出。报道中还透露,我国首个主营“以房养老”的保险公司“幸福人寿”已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计划下月正式挂牌营业。
以房养老这种模式,不但在欧美一些发达国家,即便在我国,也已经不是什么新鲜名词了。据报道记载,其实在03年初,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前总裁孟晓苏就提出了这个理念。所谓“以房养老”,实际上是一种住房的反向抵押贷款保险,是指有现金需求的老年人(一般要求在62周岁以上)向银行或保险公司抵押自住房产的产权,银行或保险公司根据对投保人的年龄、预计寿命、房屋的现值、未来的增值折损情况及借款人去世时房产的价值进行综合评估,按月或年支付定量的保险金给投保人,一直延续到投保人去世。
那么这种模式是否适合中国人呢?笔者暂持否定的态度的,原因有三。
首先,“倒按揭”这种模式极大地挑战了中国传统文化“子承父业”的伦理温情,在中国目前的社会情形下,即便老人愿意,其相应的子女恐怕也不会答应。原因很简单??当前房价这么高,可以预见的将来也还会很高,老子好不容易搞到一套房子,到头来做子女的却捞不着,这怎么可能呢?
其次就是我国目前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还不够规范,并且老年人的预期寿命和利率也存在着很大的不稳定性,这些都可能成为以房养老这项业务发展的瓶颈。
最后,随着社会的进步,中国的专业养老机构肯定会蓬勃发展并逐步完善。按照中国人的传统习惯,与其采用以房养老的模式“不留方寸地给子孙”,还不如到了一定的年龄就把房子租出去,住着条件优越的养老机构,还可凭借出租房屋赚取数量不菲的租金。这样的话,如果子女不愿意你住养老院,可以养着你,房子将来可以归他们;万一碰上不孝子孙,再采取“出租房屋”的手段也不迟。这样老子既不会落得不讲伦理温情的骂名,子女也会有个“紧箍咒”套着他们。两全其美,何乐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