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 击 排 行

最 新 文 章

最 新 评 论

搜 索

现金补贴特困户应是现阶段“主流”
2007-04-27 点击:

    廉租房喊了这么多年,到目前为止还有很多城市甚至没有将其纳入到政府财政预算当中。这在令人遗憾的同时,更令人扼腕。

    好在政府现在已经意识到了让“居者有其屋”这样的民心工程,对于民生、特别是社会稳定是多么的重要。于是,建设部在日前出台了2007年年底前,各级城市(包括县镇级城市)都必须无条件将建设廉租房纳入到议事日程。

    对于亟需“等米下锅”占城市总人口5%的那部分特困市民来讲,这无疑是一个久旱逢甘露的好消息。但对于大多数市民来讲,特别是对于介于特困和低收入家庭之间的那部分市民来讲,这事儿等同于与己无关。

    因为以目前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在廉租房建设上,连那5%的特困户也无法做到完全满足,更遑论其他人等了。

    问题是,就是解决只占人口5%的特困户“住”这个问题,已经让政府很是“伤脑筋”了。

    当然这个“伤脑筋”包含两个方面。一是资金问题,这也是政府主观方面的问题。应该讲,只要各地一把手重视廉租房这个问题,不完全把地产发展作为政绩的铺路石,建设规定范围内的廉租房,政府还是完全有能力承担起的。二是分配问题,这是一个客观问题。廉租房建成以后,在分配的过程中,如何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就成了考验相关部门执政人员的一块试金石。

    不过这还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廉租房的问题,目前除了难在建设方面外,更难在“回收”上。譬如张三以前以特困户的身份申领了政府的一套廉租房,但过了一段时间以后,张三一家靠做小买卖,生活得到了极大的改善,目前已经不属于特困户的行列。因此他们需要搬出目前租住的廉租房,但如果真的搬出,他们就可能面临露宿街头的窘境,或者再回到租用市场上高价商品房的时代。

    面对这些棘手的问题,我们的政府目前还没有找到妥善解决的办法。因此话题就落到了此文要讨论的重点:现金补贴特困户应是现阶段“主流”。

    笔者之所以持有这样的观点,绝对不是想帮助某些政府部门推脱相关的责任,而完全是从现阶段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的提法。

    现实而言,虽然“现金补贴特困户应是现阶段‘主流’”的提法,有将包袱甩给后任政府之嫌,并有面临日后原材料等涨价从而增加廉租房建设成本的压力,但与实物补贴相比,目前现金补贴的好处有:见效快、减少退出的麻烦等等。

    当然,长远来讲,大力加强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在内的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肯定应该是政府一个长远的目标。

 

 

 

 

网友评论